| 二、投标条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总监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或提供近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17日(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3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17日(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tyle="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mso-font-kerning: 1.0000pt;">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