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中医医院耳鼻咽喉科、脑病科、手术室外二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
| 菏泽市中医医院耳鼻咽喉科、脑病科、手术室外二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700000202302000018项目名称:菏泽市中医医院耳鼻咽喉科、脑病科、手术室外二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20.5052万元最高限价:620.5052万元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手术室外二科医疗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92.084200 |
| B | 耳鼻咽喉科医疗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71.473700 |
| C | 脑病一科、二科医疗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56.9473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应生产或供货能力;2、所投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及附件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相关证明),无需携带医疗器械相关资料,请提供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3、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具有产品所属类别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若投报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逐级授权书;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