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派山西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派山西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阜发改招标核【2022】67号。《关于阜平县派山西路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阜发改【2022】345号;《关于阜平县派山西路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阜发改【2022】4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阜平县派山西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阜平县城。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西起阜平西高速引线,东至照旺台红绿灯,路线全长约2950米,道路红线宽24米,其中主路面宽度15米(主路面已建),两侧增设人行道宽度各4.5米,规划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状主路面两侧增加人行便道、桥涵拼宽辅道、绿化景观;在人行道道路红线内敷设电力、通讯、照明管道;在车行道路敷设雨水管道。包含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4)计划工期:365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采购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有资质的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公司提供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将合同金额的60%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若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的可不进行分包。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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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含)二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事项各自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和工程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0 09:00至2023-04-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10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亨朔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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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阜平县阜平镇桥西街48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华世沣左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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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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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刘阜龙
| 联系人: |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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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2-7223861
| 电话: | 0312-844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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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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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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