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元中都遗址宫城东城墙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北县元中都遗址宫城东城墙保护修缮工程
已由 国家文物局、河北省文物局、河北省财政厅
以 国家文物局关于河北省2021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不含安防消防防雷)计划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0】965号、冀文物发【2021】445号、冀财教【2022】1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北元中都遗址保护区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北元中都遗址保护区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张北县元中都遗址宫城东城墙;
2.1.2建设规模:元中都遗址宫城东城墙(不含东南及东北角台遗址),长度约 608 米;
2.1.3计划工期: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9月30日 ;
2.1.4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元中都遗址宫城东城墙(不含东南及东北角台遗址),长度约 608 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有效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
2023 年 2 月 1日之后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有关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20 09:00
至 2023-04-25
18: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17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北元中都遗址保护区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口振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中国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张北元中都遗址保护区管理处(130700) |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张家口市桥东区建设东街27号富海广场5号楼12层1201、1202、1203、1219、1220室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赵雪锋 | 联系人:
袁素芳 |
电话:
0313-2731066 | 电话:
0313-5900220 |
传真: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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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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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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