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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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巩义市城市管理局巩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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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3-86 |
| 2、项目名称:巩义市城市管理局巩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维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
最高限价:12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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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巩财磋商采购-2023-86-1 | 巩义市城市管理局巩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维项目 | 1250000 | 1250000 | 是
| 1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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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概况:巩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以省市数字化系统建设系列文件精神为引领,深入推进数字城管系统的建设运行,整合城市管理资源,着力构建数字化大城管格局。通过不断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及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了“主动发现、精准指挥、部门联动、快速处置、有效监督”的城市管理新模式,标志着城市管理向标准化、精细化、数字化发展迈出了全新的一步。为落实住建部、省、各级文件精神要求,确保平台高效运行,继续发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职能,常态化开展2023年度城市精细化管理监督、指挥等工作。 5.2采购内容:巩义市城市管理局巩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维 5.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 5.4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数字化城市管理国家标准,并保证满足采购人相关工作需要,对于运行中存在问题响应时间不得长于2个小时,对采购人提出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响应时间不得长于2个小时,并应积极配合。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釆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行政处罚进行查询。】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截止时间点:开标时间之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供应商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4月21日 至 2023年05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下载 |
3.方式: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 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供应商请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GYTF)须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凭CA密匙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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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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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磋商小组不再对响应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供应商无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工作。 (4)所有供应商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响应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多轮报价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供应商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响应)。 (5)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 (6)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 电话:0371-64389803 特别:所有供应商请时刻关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该项目所有澄清、修改、答疑、变更均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响应,后果自负。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巩义市城市管理局 |
| 地址:巩义市建设路78号 |
| 联系人:柴冬生 |
| 联系方式:0371-6456999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28号财源大厦A座10层南1号 |
| 联系人:冯天赐、张开明 |
| 联系方式:0371-8895917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冯天赐、张开明 |
| 联系方式:0371-88959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