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琅琊区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5万元
最高限价:135000.00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内容及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初步验收等工作,对设备使用培训服务完成后,完成项目整体验收。(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完成相应工作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抗风险和承担风险赔偿能力且信誉良好的合法企业。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 ☑拒绝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交易文件
时间:2023年4 月20 日至2023年4 月23 日
地点: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 月23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南谯区生态环境分局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 月23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南谯区生态环境分局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不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琅琊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方式:郑明 15855017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凤凰西路延伸段凤凰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索小娟13965638745
附件:
4.20(定稿)琅琊区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