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标单位需同时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3人,参与人员需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法律执业资格或律师执业工作证。至少1人熟悉商标业务,1人熟悉专利业务。实质性响应时必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2.开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进驻江门本地展会不少于2届次,设立知识产权工作站,印刷工作站的展板、标识。协助开展本地展会及广交会展前产品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展中和展后纠纷处理,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受理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投诉、调解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提供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提供判断意见、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接受咨询不少于20次。发放展会宣传资料不少于300份。
2.开展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在江门市内5-7家专业市场,协助我局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抽查、检查、专项行动,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甄选条件成熟的专业市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完善5-7个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将相关制度上墙展示或者印刷成小册子,印刷要求每个市场不少于30份。在专业市场推广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协助处理市场内知识产权纠纷,必要时协助开展调解,出具法律意见书。
4.开展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加强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支持指导电商企业贯彻落实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完成我局交办的不少于130宗电商案件侵权判定咨询意见书,能满足短期内(1-3天)批量(一般一次案件量10-20宗)快速处理案件的需求。
5.组织展会、专业市场或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培训不少于1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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