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钢管---生产保障服务中心职工生日蛋糕采购项目(2023.5-2025.5)
招标公告
生产保障服务中心职工生日蛋糕采购项目(2023.5-2024.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产保障服务中心职工生日蛋糕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资金来自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根据实际用量100%出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及用量: 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品名 | (结算)额度 | 年预计数量(张) | 年预计总金额 | 备 注 |
1 | 蛋糕券(卡) | 300元/张 | 360 | 108000 | 实际采购数量 双方确认为准 |
2.2协议有效期:本数量为一年概用量。每季度据实结算,框架协议签订有效期一年。
2.3交货地点:生产保障服务中心工会办公室(党群工作科);
2.4供货周期:接买方通知3日内将蛋糕卡(券)送货到交货地点,紧急情况1日内将蛋糕卡(券)送货到交货地点; (否决项)
2.5结算方式:中标单位接我方通知后按季度到我单位送达相应数量蛋糕券(卡)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买方进行现汇结算;(否决项)
2.6门店要求:投标人在宝鸡市市区范围内,应该拥有不少于三家门店(含3家)。(否决项)
2.7样品要求:在开标当日须提供本品牌门店在售且业绩销售较好、顾客评价较高类型的生日蛋糕一个(不小于六寸),提供面包等特色糕点若干(规格品种及数量自定);同时标注使用的原材料和在门店的零售价格。(否决项)
2.8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食品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中标单位提供的食品如出现质量异议,我方有权要求供方进行第三方检测,如果检测结果证实中标单位所供食品不达标,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检测费用,并对买方进行赔偿;如中标单位在中标供货期内,供货物资出现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情况被我方发现,或者被使用单位以书面形式进行举报投诉超过三次;出现如上问题之一的,投标人有权立即终止中标人供货资格及相关供货协议,沉没履约保证金,同时取消中标人下一年度在宝鸡钢管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职工生日蛋糕采购招标的投标资格。(否决项)
2.9售后服务要求:
2.9.1我方职工持蛋糕券(卡)消费时,中标人能够做到按照销售门店规定标准,无差别对待我单位员工并提供价值、质量与在售产品相同的产品及相关服务;
2.9.2我方职工持蛋糕券(卡)消费、自愿领取其它等值食品时,中标人应该不附加任何条件提供相应产品及服务;
2.9.3中标人应保证蛋糕券(卡)的消费使用范围是各销售门店所有在售产品,包括阶段性有折扣、特价、赠品等活动的产品,同时,在用蛋糕券(卡)结算产品价格时,折扣类产品按门店实际打折促销价格执行;
2.9.4我方职工持蛋糕券(卡)选购蛋糕或其他糕点类食品进行消费时,无选购次数及时间限制。
3.0其他:
3.0.1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合同价格按国家最新调整税率执行;
3.0.2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交纳合同签约方缴纳合同金额5%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个体经营者,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能力完成招标标的物的生产、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并且具有保证食品卫生和质量能力的制造商;必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包括标的物)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文件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否决项)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类似标的物的供货合同或者发票复印件。
3.4信用要求: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margin-left: 5.55pt;">3.5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商且在宝鸡市内有不少于三家直营门店,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直营门店地址及联系电话 ,以方便职工购买。
3.6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条件均为否决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年04月21日至 2023年04月25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采购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投标单位通过银行对公转帐方式缴纳标书费,电话联系招标方、并提供银行转账单据证明及投标确认函后,方可索取招标文件及标书费缴纳发票;招标文件为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5日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采购三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及标的物样品。
5.4招标文件以现场投递或邮寄方式提供。(须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邮寄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名 称: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邮 编:721008
联系人:王 娟
联系电话: 152 2917 8520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元(大写:贰仟圆整)
6.3递交方式:电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款项存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采用电汇方式的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将不计任何利息,按照提交保证金金额退还。
6.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机构: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
邮编:721008 |
联系人:王 娟 |
电话:0917-3398501、15229178520 |
传真:0917-3398501 |
电子邮件:595311502@、bsgwj05@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宝石钢支行 账户名: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
账号:61050162950000000055 行号:105793000229 |
招标人: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保障服务中心采购部
2023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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