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嘉兴港独山港区B区21、22号多用途泊位工程水工标段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分公司嘉兴港独山港区B区21、22号多用途泊位工程水工标段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社会各单位参加自航起重船投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简称“供应链系统”)上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嘉兴港独山港区B区21、22号多用途泊位工程水工标段位于位于嘉兴港独山港区 B 区(通用与多用途作业区),泊位编号为B21号和B22号。码头前沿线布置于深槽边缘,在-16.0m等深线(85国家高程)附近,与等深线走向基本平行,符合独山港区岸线规划的泊位布局。本项目建设5万吨级码头一座,码头面高程取7.9m;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取-15.5m。新建引桥2座,引桥与平台呈“Π”型布置。1#引桥长478m(含陆域连接段),2#引桥长497m(含陆域连接段),桥宽均为14m。
2.2 招标内容:1艘自航起重船(驳船加履带吊形式)、包件数1,计划交货期:预计2023年5月,预计使用时间15个月。
|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85t自航起重船(驳船加履带吊形式) |
| 2 | 包件划分 | 1 |
| 3 | 计划交货期 | 暂定2023年5月 |
| 4 | 工作内容 | 中交三航宁波分公司嘉兴独山港区B区21、22号多用途泊位工程现场的起重吊装施工作业 |
| 5 | 使用地点 | 嘉兴独山港区 |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1艘 |
| 7 | 设备能力 | 船舶起重能力≥85t,拥有自航能力,使用驳船配备履带吊时,船检证书应有相应允许参与施工的明确说明、应有相应的船舶稳定计算书;起重能力舷外3t/34m。满足招标方需求 |
| 8 | 人员要求 | 按海事要求配备具有适任证书的船员 |
| 9 | 租赁方式 | 月租 |
| 10 | 租赁起止时间 | 暂定2023年5月-2024年4月,暂定12个月 |
| 11 | 供油方式 | 招标人提供 |
| 12 | 维修保养 | 投标人承担 |
| 13 | 其它要求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过去三年内有类似设备的租赁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你单位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3.6 投标的船机设备或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投标人应符合国家队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7若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废标:
3.7.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 3.7.2在“信用中国”( /> 3.7.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3.7.4被中交集团和中交三航局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处于投标处罚期的。
3.7.5未提交或按规定签定合规申明,见第二章3.1投标文件的组成。
4.资格审查
4.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4.5.2“施工能力证明”应附企业具备的投标船机设备操作、维保、检查、现场管理安全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等证明材料。
4.5.3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4.5.5 “近年同类船机设备租赁业绩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5.6“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船机设备已供承租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5.7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船机设备租赁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出租期限等)。
4.5.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5.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5.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允许外购的,本章第4.5.1项至第4.5.8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或外购方相关情况。
5.投标人注册
请于 2023 年4月26日前在供应链系统(http:// )上确认参与报名(新注册及添加合作单位事项请联系招标人联系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经招标人确认开通下载权限后,投标人可在 2023 年4月21日12时至 2023 年4月 26日12时在供应链系统上下载招标文件。
6.2 本次招标采用转帐汇款方式购买标书,不支持邮购等其他方式,汇款后请将回单(注明所购招标项目标段、物资名称及招标编号或包件号)扫描件发送到934014909@,并尽快联系招标人联系人确认。
汇款帐户如下:
招 标 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支行
账 号:33101984036050063056,汇款备注招标编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通过《供应链系统》http:// 于 2023年5月3日19时之前完成报价的录入,并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统一为PDF格式)的上传。
7.2逾期报价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无法得到《供应链系统》http:// 的支持,招标人将不予受理。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8.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招标地址:宁波市镇海沿江东路462号
联系人:陈灵刚
电话: 13736655207
电子邮件:934014909@
中国交建项目
2023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