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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江南警务中心综合楼及附属楼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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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江南警务中心综合楼及附属楼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福建 |
发布时间: |
2023-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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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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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编号:JXFZ2023-QZ00232.招标项目一览表:合同包项目内容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合同签订主体一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江南警务中心综合楼及附属楼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1项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进场开工后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和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具体发货及进场时间根据现场进度节点另行通知。招标人指定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注:1)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387万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征信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2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报价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报价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
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报价担保函复印件;3.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8信用查询要求: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按以下要求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1)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
“单位授权书”。3.10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1日08:00:00起至2023年04月26日17:30:00登录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
(5)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采用电子招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需个人签字或盖章处,若已办理个人电子印章的,应直接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若没有办理电子印章的,应当在纸质文件上签字或加盖印章后,以原件扫描的形式导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6)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投标时使用,办理CA数字证书请联系平台客服。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客服电话:0595-968856。6.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05月12日10时30:00秒(北京时间)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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