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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黄平县2023年第一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我公司代理招标的招标的黄平县2023年第一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原招标文件P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
现修改为:“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设计部分下浮率仅作为项目的报价评分依据,最终结算价按: (1-中标的设计部分下浮率) X经主管部门批复后的设计费进行结算;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施工部分下浮率仅作为项目的报价评分依据,最终结算金额按: (1-中标的施工部分下浮率)X 经主管部门批复后的施工图预算建安费进行结算;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
本项目获取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黄平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贵州鑫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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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平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贵州鑫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