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6万吨/年沥青造气装置及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改造详细设计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6万吨/年沥青造气装置及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改造详细设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ZXSJ-2023-FW-00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6万吨/年沥青造气装置及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改造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第四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油股份工程〔2023〕3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6万吨/年沥青造气装置及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改造项目。项目估算金额:51058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16万吨/年沥青造气装置及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改造详细设计,以及为完成上述设计工作所要进行的设计协调、设备采购服务、项目配合、信息录入、设计文件审查、现场服务等相关工作。
2.2.1详细设计部分:
以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设计文件进行详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非标设备设计,大型成套、引进定型设备等询价文件的编制,基坑及边坡类的危大工程专项设计,负责向其它相关设计院提供进出本装置界区的边界条件及公用工程消耗;协助招标人召开相关技术会议;进行设计交底、参加装置开车、设备采购服务及管段图、竣工图编制等。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设计技术文件,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实施、运行等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
2.2.2设备采购服务部分:
设备采购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进行的设备采购技术服务及协调供货商返资的服务。负责配合招标人在设备采购阶段参加技术附件编写、采购技术谈判和协调供货商返资等技术服务工作。
2.2.3数字化交付部分:
投标人应承担所负责的详细设计范围内的数字化交付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详细设计(不含老装置改造)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数字化交付的具体管理及实施工作。数字化交付合同另行签订。
2.2.4 装置主要建设内容:
(1)16万吨/年沥青造气装置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气化、变换、低温甲醇洗、PSA制氢、蒸氨以及热回收等工艺单元,及变配电、机柜间初期雨水池等辅助设施。
本装置水、电、气、汽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计全部依托全厂。
本装置供配电、仪表就地机柜间与溶剂脱沥青装置联合布置。设置区域变电所及区域机柜间,布置在溶剂脱沥青装置内,由溶剂脱沥青装置统一设计。
(2)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改造
现有合成氨装置改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原料准备单元,对气化炉进料系统(含烧嘴)、炭黑水系统、氢/氮配比系统及其配套的电气、仪表进行更新或改造。
本装置供配电利用现有合成氨变电所;装置仪表就地机柜间利用现有合成氨现场机柜间。
本装置水、电、气、汽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置均依托现有装置。
2.3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或附件6)。
2.4设计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2.5设计周期要求(计划工期):
(1)16万吨/年沥青造气装置暂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日期起8个月内完成详细设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改造暂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日期起8个月内完成详细设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6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
2.7报价要求及投标限价:
(1)报价方式:实行总价让利报价。依据中油计划(2022)22号文《石油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2022版)》、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计算出的详细设计费作为基准价格,并在基准价格基础上按装置分别报出让利系数(%)。
(2)投标限价(最低让利系数)及各装置权重
序号 | 装置名称 | 投标限价(在基准价格基础上让利不低于 %) | 报价Xi(在基准价格基础上让利 %) | 投标报价中各装置权重 |
1 | 16万吨/年沥青造气装置 | 5% | X1≥5% | 0.9 |
2 | 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改造 | 5% | X2≥5% | 0.1 |
各分项报价(让利系数)均应不小于各分项的投标限价(最低让利系数),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报价(综合让利系数)=0.9*X1+0.1*X2
(4)报价范围:包括详细设计费及设备采购服务费(含税),包含招标范围所有内容。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文本(或附件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并且入库资质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2023-04-21 23:59:59至2023-04-27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址: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是否支持企业网银支付须确认)
5.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7招标机构将在开标后开具标书费发票,关于开具发票投标人需注意的事项见附件3:《开具标书费发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须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05-12 08:5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1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6.4 开标时间:2023-05-12 08:50:00(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6.5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jh_lich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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