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海堤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A3200000001005658001
1.招标条件
响水县海堤河治理工程已由省水利厅苏水计﹝2023﹞8号关于印发《全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2023~2025年)》要求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财政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拨款50%,地方配套50%。招标人为响水县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响水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海堤河是黄海新区响水沿海片区的唯一供水线路,取水水源为中山河,原设计引水流量为15m3/s,河道东起海堤河中山河交界,一路向西至运盐河地涵,再向北经新滩闸入海,总长30.1km;海堤河虽经过三期整治,但目前存在淤积较深(平均淤深0.7m)、岸坡水土流失严重形成陡坎、沿线部分建筑物安全性无法保障、S226(旧)陈李路顶管堵点等问题,导致河道引排不畅,现状过流能力为10m3/s,无法满足规划年2030年黄海新区13.27m3/s的需求。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向海发展、赋能未来”的战略决策,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面朝大海向未来、绿色转型作典范”的部署要求,全力支撑黄海新区沿海发展新高地,保障港城及黄海新区用水需求,鉴于水利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急需开展响水县海堤河治理工程。
海堤河供水对象为黄海新区,年引水量2.5亿m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相应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工程级别为5级。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工程、岸坡防护工程、配套建筑物工程、起点段裁弯取直等。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一个标段,包括可行性报告研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招标设计(含图纸、带编码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审图后修改、施工过程服务与配合、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及增补完善工程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勘测、设计、水保、环保、征地移民补偿、稳评等服务工作以及相关专项报告编制,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各阶段设计周期要求:
(1)签订合同后,2023年5月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供招标人上报审批;
(2)可研报批通过后,60天内提交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3)通过初步设计审查会之日起10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4)工程初步设计得到上级批复起15天内提交年度工程的招标设计(含图纸、带编码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编制)及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等技术文件;
(5)年度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发布后10天内提交对应工程的施工图全部设计文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10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7)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进展提供,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8)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要求;
(9)水保、环保、稳评等专项报告的提交时间:满足项目报批和工程开工及竣工需要。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或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②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4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时间为准,下同)有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2年10月以来连续6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告(2022年6月10日公布))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赋分值较低的信用等级赋分为准。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10)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设计单位牵头,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5.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6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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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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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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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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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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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要专业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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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勘察负责人
| /
|
10.勘察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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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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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13.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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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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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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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投标有效报价的平均值*0.3+最高投标限价*0.7(投标有效报价的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5个时,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5个且<10个时,去掉1个最高投标价和1个最低投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10个且<20个时,去掉2个最高投标价和2个最低投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20个时,去掉3个最高投标价和3个最低投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备注:(1)投标有效报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所有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批复的对应阶段的勘测设计费(工程部分和征地移民补偿等专项工程部分,并含对应承担的前置要件编制(水保、环评、移民、稳评等)费用)×100%。
8.4分值构成:
A:资信业绩:5分;B:技术标:65分;C:投标报价:6分;D:其他部分:24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资信业绩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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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用等级
| 4
| 企业信用等级的分值按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赋分值具体详见《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
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赋分值较低的信用等级赋分为准。
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
2
| 体系认证
| 1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提供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准。
|
二
| 技术标
| 65
| |
1
| 对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 12
| (1)投标人了解本工程宏观情况,熟悉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建设目标和任务理解透彻,对本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最高得6分,有缺陷扣0.1~3分,无描述不得分;
(2)对本工程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最高得6分,有缺陷扣0.1~3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14
| (1)针对本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工作中的要点和关键点,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最高可赋分7分,有缺陷扣0.1~3.5分,无描述不得分;
(2)通过全面地分析比选后,提供相应设计对策和具体的合理可行建设内容,最高可赋分7分,有缺陷扣0.1~3.5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方案优化比较
| 17
| (1)主要勘察方法合理可行,工程勘察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退场计划合理可行,确保工程勘察质量、工期、安全、文明作业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可赋分7分,有缺陷扣0.1~3.5分,无描述不得分;
(2)工程设计方案对本工程建设必要性分析全面、准确;熟悉本工程建设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通过多方案的比选后,推荐的设计方案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最高可赋分10分,有缺陷扣0.1~5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采用规范的合理性
| 4
| 拟采用的规范准确、合理、全面,最高可赋分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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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及预期效果
| 6
| 对本工程造价关键点分析全面、准确、合理,最高可赋分6分,有缺陷扣0.1~3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质量控制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 投标人质量控制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有力,最高可赋分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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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4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可赋分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现场及后续服务计划
| 4
| 有现场和后续服务计划和承诺,服务周到及时,措施具体得当,最高可赋分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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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报价
| 6
|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0.3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0.2分。
偏差=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上述分值计算时,不足1个百分点按插入法计算(最多扣到0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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