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文23-安庆天然气管道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测量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文23-安庆天然气管道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测量服务
项目编号:GKZB20230421001070
项目资金企业自筹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
标段数量:1
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文23-安庆天然气管道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测量工作。
本次招标范围为文23-安庆天然气管道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测量工作,根据目前的初步路由方案,具体包括: (1)勘察内容包括:全线4处河流大型穿越选址勘察。 (2)测量内容包括:全线4处河流大型穿越、8座站场(其中2座改扩建)测绘、23座阀室测绘。 以上工作量为目前方案确定的暂估工作量,后续根据项目路由方案的情况以勘察测量作业时实际发生为准。 (1)勘察测量成果需满足《油气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第1部分:输气管道》(DEC-OGP-F-DIM-003.1-2022-1)“附录F 勘察测绘的相关要求”、《油气储运工程勘察测绘技术规定》(DEC-OTP-G-RS-001-2021-2) 相关要求。若遇地址条件复杂的大中型水域穿越、非控制性工程隧道穿越、站场工程、阀室等,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可加深勘察工作深度。 (2)数字化设计移交,编码要求应满足DEC要求和智能化管道设计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3 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同时具备测绘甲级资质。 3.4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19-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含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根据所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资不抵债的,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形,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5 业绩要求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 3.5.1国内油气输送管道工程工程勘察测量业绩(单项目需包括线路、穿(跨)越、隧道和站场等)。 3.5.2国内公路、铁路、市政管道的工程勘察测量业绩(单项目包括线路、穿(跨)越、隧道和站场等)。 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委托方开具的证明文件,3.5.1或3.5.2至少满足一条,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勘察测量劳务分包合同业绩不予认定)。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3.6.2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3.6.3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6.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3.6.5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至今)未发生重大勘察测量质量问题。 3.6.6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3.7 人员要求 3.7.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3名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备选项目负责人供招标人择优使用,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从事专业勘察或测量工作年限不少于10年,不少于2项国内长输油气管道工程勘察(或测量)专业负责人业绩(勘察设计合同或业主证明)或公路、铁路、市政管道等线性工程勘察(或测量)专业负责人业绩(勘察设计合同或业主证明)。 3.7.2投标人应各提供不少于3名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备选勘察、测量专业负责人择优使用,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专业勘察或测量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不少于2项国内长输油气管道工程勘察(或测量)经验(提供项目参与项目文件签署页)或公路、铁路、市政管道等线性工程勘察(或测量)经验(提供项目参与项目文件签署页)。 项目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和测量专业负责人经招标人认可后,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替换。投标人在开展勘察测量工作时,项目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和测量专业负责人应在开展外业工作时确保驻守现场。 3.8 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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