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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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唐河县公安局唐河县城区建设路、星江路、友兰大道拆除翻新利用旧护栏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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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唐财采购公开-2023-16 |
| 2、项目名称:唐河县公安局唐河县城区建设路、星江路、友兰大道拆除翻新利用旧护栏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814,460.00元 |
最高限价:2814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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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唐财采购公开-2023-16-1 | 唐河县城区建设路、星江路、友兰大道拆除翻新利用旧护栏采购项目 | 2814460 | 2814460 | 是
| 281446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81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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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项目实施地点:唐河县; (2)采购内容:拆除唐河县城区建设路、星江路、友兰大道原护栏、采购安装新护栏、标识牌、红白警示立柱、爆闪灯等;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6)质保期:一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一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则提供成立月份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6)供应商须作出“无行贿行为承诺”,并对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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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4月24日 至 2023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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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式:网上下载。潜在供应商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在南阳市交易平台诚信库进行登记注册,验证通过后可直接运用CA证书登录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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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5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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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5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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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中心或办事指南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 (1)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2)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准备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 (3)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4)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唐河县公安局 |
| 地址:唐河县广州路与北京大道交汇处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360377000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唐河县唐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滨河街道凤山路财政局院内 |
| 联系人:郭先生 |
| 联系方式:1313707896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
| 联系方式:13137078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