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正定县行政审批局批复
【202
3
】
2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正定县南关村保障性安居工程
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正定县南关村,河北大道以北,周汉河以南
。
2.3
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主要建设
66栋地上2层住宅楼,2座地上2层配套
公建
,
1座地上1层换热站,1座地下水泵房,并建设道路广场、室外停车场、管网工程、大门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19017.04㎡,地上建筑面积18018㎡,其中回迁住宅建筑面积15046㎡,配套公
建
建筑面积
2722㎡,换热站250㎡,地下设备用房999.04㎡。
2.4
服务期限:
3
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
1)
工程勘察:为保证本工程质量、安全和顺利实施的需求而进行的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配合工程竣工验收、成果等服务工程设计:
(
2)
编制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概算文件、将设计成果上传至施工图审查机构配合审查修改、竣工图文件、配合工程竣工验收、成果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1
)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乙级(岩土工程)及以上资质。
(
3
)
项目的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派往的
项目
负责人;
拟派
勘察
项目负责人(须为勘察单位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设计方人员):具有
一
级注册
建筑
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设计勘察联合投标,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
)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
3
)
联合体成员各方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
4
)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5
)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
6)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该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
7)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
8)
在
“信用中国”网站(
)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情况相关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
9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10
)
本项目资格后审。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下载
时间
2023
年
4
月
24
日
0:00
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23:59
(北京时
间)。
在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从
“
”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获取招标文件
。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年
5
月
17
日
09时00分
,
地点为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正定新区商务中心
联系人
:
李宗翰
电话: 85951391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
三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
正定县燕赵大街
联系人:
史
经理
电话:
15373916687
备注:
(
1)《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北京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
《【
工程通用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
1630
》
”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
3)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
20210325",下载地址: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中心。
(
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
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
《【
工程通用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
1630
》
”(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
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