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廊田镇中心学校第二批拆除三栋教学楼、宿舍楼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昌市人民北路95号二层(仅作办公使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TQ-2023-013-TP
项目名称:廊田镇中心学校第二批拆除三栋教学楼、宿舍楼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10119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10119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廊田镇中心学校第二批拆除三栋教学楼、宿舍楼):
合同包预算金额:161,011.9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工程建筑
| 廊田镇中心学校第二批拆除三栋教学楼、宿舍楼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1,011.97
| 161,011.97
|
施工地点:沙洲小学教学楼、岩前小学宿舍楼及中心学校东3栋宿舍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签订合同之日起计,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廊田镇中心学校第二批拆除三栋教学楼、宿舍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原因及情形: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对于可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的营业执照等相关企业证明,供应商无需另行提供。);(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至2023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昌市人民北路95号二层(仅作办公使用)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乐昌市人民北路95号二层(仅作办公使用)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乐昌市人民北路95号二层(仅作办公使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备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供应商的报价;
7、已购买谈判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谈判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昌市廊田镇中心学校
地址:韶关市乐昌市廊田镇中心学校内
联系方式:0751-5631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昌市人民北路95号二层(仅作办公使用)
联系方式:李 工 0751-6926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751-6926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