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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泉州百崎通道预算审核项目变更公告 |
| 所属地区: |
福建 |
发布时间: |
2023-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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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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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1、本项目招标公告第2.2条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质条件“2018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具有1项公路工程(合同内容含特大桥)施工图预算编制或预(结)算审核业绩(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预算定额》,预算金额不少于5亿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成果证明材料文本,成果证明材料文本中应含有:双方印章、造价师执业印章等信息。)”修改为“2018年4月1日(含)以来(以成果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项公路工程(合同内容含特大桥)施工图预算编制或预(结)算审核业绩(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预算定额》,预算金额不少于5亿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成果证明材料文本,成果证明材料文本中应含有:双方印章、造价师执业印章等信息。若合同和成果证明材料均未标明特大桥或建设规模未能体现属于特大桥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该业绩属于特大桥的证明材料,如:工程施工图或合同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2节评分标准-技术项第8条“投标人2018年4月1日(含)以来(以成果时间为准)完成公路工程(合同内容含特大桥)项目,每提供1个预算编制或预(结)算审核业绩(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预算定额》,预算金额不少于10亿元)的得1.5分,本项满分4.5分,投标人应出具合同复印件及成果证明材料文本,成果证明材料文本中应含有:项目金额、双方印章、造价师执业印章等信息,材料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2018年4月1日(含)以来(以成果时间为准)完成公路工程(合同内容含特大桥)项目,每提供1个预算编制或预(结)算审核业绩(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预算定额》,预算金额不少于10亿元)的得1.5分,本项满分4.5分,投标人应出具合同复印件及成果证明材料文本,成果证明材料文本中应含有:项目金额、双方印章、造价师执业印章等信息,材料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若合同和成果证明材料均未标明特大桥或建设规模未能体现属于特大桥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该业绩属于特大桥的证明材料,如:工程施工图或合同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二、关于招标文件的答疑如下:1、招标公告第2.2条款要求“2018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具有1项公路工程(合同内容含特大桥)施工图预算编制或预(结)算审核业绩...”质疑内容:1)该条款中“2018年4月1日(含)以来”未注明时间节点以何为准,后续的评分标准中是以成果文件出具时间为准,请问本处是否也以成果文件出具时间为准,烦请明确。答:详见上述招标文件补充通知。(2)“合同内容含特大桥”,正常造价咨询合同中未能详细列明项目的具体内容(含特大桥),是否可以提供业主证明或经业主盖章的评价意见表或审核报告或施工图纸等资料中含有特大桥的证明材料?答:详见上述招标文件补充通知。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节评分标准-②技术项第8点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4月1日(含)以来(以成果时间为准)完成公路工程(合同内容含特大桥)项目...”质疑内容:“合同内容含特大桥”,正常造价咨询合同中未能详细列明项目的具体内容(含特大桥),是否可以提供业主证明或经业主盖章的评价意见表或审核报告或施工图纸等资料中含有特大桥的证明材料?答:详见上述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注:本补充通知和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和答疑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招标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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