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庭湖生态修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境内。
2.2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洞庭湖生态修复工程,分布于洞庭湖四水尾闾、湖盆及内湖水系区,各区工程规模分述如下:
2.2.1四水尾闾区
四水尾闾区以工程疏浚为主要措施,疏浚阻洪碍航洲滩,涉及湘、资、沅、澧四水及汨罗江、新墙河共6条尾闾河道,工程疏浚碍洪洲滩14处、碍航浅滩19处、整治尾堆9处,工程总面积16.68km2(其中疏浚碍洪洲滩长度69.52km、碍航浅滩长度18.19km)。
2.2.2洞庭湖湖盆区
湖盆区以工程疏浚为主要措施,改善通航条件、降低旱化洲滩高程、疏浚形成生态补水湖。疏浚华容河航道(六门闸至君山段)、藕池河航道(注滋口至君山段)、大通湖航道(五门闸至煤炭湾段)3条航道共123km,降低南洞庭湖实竹岭及黑泥洲、目平湖、七里湖旱化洲滩共258.6km2;疏浚形成91.2km2实竹岭生态补水湖;建设野生麋鹿避难高地2处4.7km2。
2.2.3内湖水系区
内湖水系区(不含洞庭湖北部地区片)以疏浚淤积内湖、河渠为主要工程措施,结合岸坡整治、涵闸拦栅改造、湖心岛建设,系统恢复水体流动,提高水资源配置能力和改善水生态环境。共疏浚内湖45处140.5km2、清淤河渠316km、岸坡整治98km、新建(重建、拆除、改造)涵闸40处、重建栏栅6处及建设湖心岛45处。
2.3招标范围:包括洞庭湖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本工程全阶段专项要件及专题研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全阶段专项要件编制以及专题研究(专项要件和专题研究具体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服务期限:2023年6月底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并配合直至项目立项完成为止。专项要件及专题研究成果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并提供。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4 投标人近□3 ☑5 □8年内(指2018 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必须完成过□0 ☑1个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批复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7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8 其他: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14日23:59时(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4.2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