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彩超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21号江滨花园沿江2幢四单元07-08,40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Z(ZX)2023-021
项目名称:彩超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最高限价单价(元)
| 总价(元)
| 响应
保证金
(元)
| 备注
|
| 1
| 彩超维保服务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3年
| 150000
| 450000
| 4500
|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参加谈判: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声明其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至2023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21号江滨花园沿江2幢四单元07-08,407号
方式:1现场报名:直接至我司办公地点现场报名,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后受理。2 邮件购买:按我司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填写完整的《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及采购公告中要求提交的报名材料邮件发送至我司fjcxzz@,并电话确认后受理。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21号江滨花园沿江2幢四单元07-08,40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21号江滨花园沿江2幢四单元07-08,40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山县医院
地址:漳州市东山县
联系方式:朱先生0596-5833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诚信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21号江滨花园沿江2幢四单元07-08,407号
联系方式:小陈0596-2180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6-218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