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公司聚烯烃、橡胶复合稳定剂产品委托加工服务项目
兰州石化公司聚烯烃、橡胶复合稳定剂产品委托加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兰州石化公司聚烯烃、橡胶复合稳定剂产品委托加工服务项目已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2.1.1项目背景概况
2.1.1.1项目名称:兰州石化公司聚烯烃、橡胶复合稳定剂产品委托加工服务项目。
2.1.1.2服务内容
目前兰州石化公司聚烯烃、橡胶装置所需的复合稳定剂主要通过招标采购供应,由于复合稳定剂所需原料价格波动较大,原料的品质也不稳定,致使复合稳定剂产品质量不受控,影响聚烯烃、橡胶产品的质量。为实现兰州石化公司所需复合稳定剂产品生产过程可检查、质量可追溯,确保复合稳定剂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可靠,同时实现高端聚烯烃产品专用复合稳定剂配方及生产技术保密,需对所需的聚烯烃、橡胶复合稳定剂,在兰州石化提供单剂基础上进行委托加工。
兰州石化公司聚烯烃装置复合稳定剂的年需求量约5000吨、橡胶复合稳定剂约1300吨,具体2022年实际用量详见下表:
兰州石化公司2022年复合稳定剂实际用
单位 | 助剂种类 | 2022年累计用量(吨) |
一、聚烯烃装置所用复合稳定剂 |
聚烯烃运行一部 | 低密度装置产品复合稳定剂 | 165.375 |
高密度装置产品复合稳定剂 | 337.6 |
聚丙烯装置产品复合稳定剂 | 62.55 |
聚烯烃运行二部 | 聚丙烯装置产品复配助剂 | 483 |
高压聚乙烯装置产品复配助剂 | 162 |
全密装置产品复配助剂 | 671 |
化工运行一部 | 普通产品稳定剂 | 19.45 |
H9018产品稳定剂 | 48.2 |
耐热产品稳定剂 | 211.64 |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 高密度产品复合助剂 | 1199 |
全密度产品复合助剂 | 1031.5 |
小计 | 4391.315 |
二、合成橡胶装置所用复合稳定剂 |
橡胶运行部 | 丁苯防老剂 | 459 |
29系列抗氧剂 | 193 |
33系列抗氧剂 | 586 |
小计 | 1238 |
总计 | 5629.315 |
2.1.1.3项目资金兰州石化公司费用。
2.1.1.4服务标准
(1)满足原材料、包装物等仓储能力,需标识清晰准确。
(2)满足委托方复合稳定剂生产加工需求的设备设施。
(3)原材料、成品分析检测仪器齐全。
(4)装卸设备设施满足原材料、包装产品装卸需求。
(5)提供产品的质量售后服务。
(6)执行兰州石化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现场安全措施,杜绝各类事故事件发生。
(7)按照兰州石化公司要求,为项目从业人员配备满足作业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1.1.5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1.2项目估算及结算方式
2.1.2.1项目估算:1200万元。
2.1.2.2结算方式:每月按实际送货量及考核结果结算。
2.1.3项目管理单位:兰州石化公司计划部。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2023年-2024年兰州石化公司现有聚烯烃装置所需复合稳定剂需求约为5000吨,橡胶复合稳定剂需求约为1300吨委托加工服务。
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包。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2.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3.1聚烯烃、橡胶复合稳定剂产品为兰州石化科技创新中心的专有技术,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与中国石油化工研究中心、兰州石化科技创新中心签订服务与保密协议。
2.3.2被委托单位需具备原料混合、挤压造粒、助剂粉尘回收等复合稳定剂生产的基本设备。
2.3.3现场生产作业安全环保受控、质量验收合格、现场整洁规范。
2.3.4聚烯烃复合稳定剂生产工艺能够实现无载体、无粘合剂粉剂原料造粒,有效组分含量需达到100%。
2.3.5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障程序。要有完整的生产过程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
2.3.6需按兰州石化公司产品标准和质量要求加工复合稳定剂产品。每一品种的复合稳定剂产品均需通过中国石油兰州化工研究中心对其产品质量、性能的盲评,盲评合格后还需进行装置工业化应用试验,应用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委托加工及应用的后续流程。
2.3.7需具备与产品标准和质量要求相一致的检验、检测能力,包括检验、检测设备和具备资质的人员等。
2.3.8需按照兰州石化要求的包装形式对复合稳定剂进行包装,包装费用由被委托方承担。
2.3.9兰州石化不再设置复合稳定剂储存库房,被委托单位需根据不同装置需求时间和数量送货至装置现场。要求被委托单位需在兰州地区设有储存库房且在兰州当地配置技术服务团队,具备24小时随时送货及技术服务条件。
2.4其它说明
2.4.1服务费用
最终以中标价为委托加工服务总费用,包含各种税费及运营成本、劳动防护费用、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等。
2.4.2费用结算
加工服务费用按月供应实际复合剂数量结算。委托方负责按月度考核、提交资金计划和支付加工服务费工作,由兰州石化公司财务部门按计划统一复核、付款。中标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含税发票。
2.4.3双方权利义务
委托方权利:
1不定时对被委托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对被委托方服务进行考核。
3对因委托加工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委托方义务:
1向被委托方提供产品标准和质量要求。
2向被委托方提供产品生产计划。
3向被委托方提供加工原料。
4按照约定的费用结算方式向被委托方支付服务费用。
被委托方权利:
1按照约定的费用结算方式向委托方要求结算服务费用。
2对委托方提供的原料进行检验,有权拒绝不合格原料。
被委托方义务:
1完善生产技术,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委托方要求。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准确记录生产过程各项参数,实现可追溯性。
3确保生产经营依法合规。
4按委托方要求及时将加工产品送达委托方指定地点。
2.4.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按标段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9-2021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未完成上年度审计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年度投标人企业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告、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附注),资产负债率不能大于或等于70%。
3.3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4日17时至2023年05月0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直接缴费购买招标文件。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项目开标结束后,兰州石化公司财务处为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普通发票,电子版发票二维码发送至投标人提交信息中的邮箱,投标人可自行扫码发票。兰州石化公司财务部联系电话:0931-793694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05月10日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招标机构:兰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邮 编:730030
联系人:黄吉宁
电 话:0931-7935137
电子邮箱:huangjn@(发邮件后请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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