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HR[GK]2023030(招标文件编号:FJHR[GK]2023030)
二、项目名称: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苏峰山景区共享电单车项目招商计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顺溜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西坑村85-1,85-2,85-3号
中标(成交)金额:40.8888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浙江大哈出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东海大道1185号北面靠西2-113商铺
中标(成交)金额:3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福建顺溜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共享电单车合作单位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期限为3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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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浙江大哈出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共享电单车合作单位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期限为3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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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奕清、黄亚池、路小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金额小于100万(含)元人民币的,按中标金额的1.5%,100万到500万(含)元人民币的,超过100万元部分按0.8%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3年保底总价为计费基数,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开评标过程产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结算),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福建顺溜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需缴交代理费:16813.31元浙江大哈出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需缴交代理费:135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31331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顺溜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人1,合作分成按营业额的35%上交招标人,每年保底收益不低于40.8888万元上交招标人,合同期限为3年。
浙江大哈出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人2,合作分成按营业额的35%上交招标人,每年保底收益不低于30万元上交招标人,合同期限为3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马銮湾管理处二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林女士1506056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幢
联系方式:胡先生0596-2888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0596-2888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