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殡仪馆业务楼和怀亲堂改造装修工程项目已由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张家口市殡仪馆业务楼和怀亲堂改造装修工程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张行审字〔2023〕1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殡仪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张家口市殡仪馆业务楼和怀亲堂改造装修工程,该工程建筑面积约2000㎡,建筑高度6米,局部3层。室外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外墙石材、保温、门窗、防水更换等内容。室内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装修工程(地面、吊顶)、地暖铺设、增设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等主要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要求范围内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张家口市殡仪馆业务楼和怀亲堂改造装修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年】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
3.1.4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投诉监督部门: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受理异议联系人:岳科长受理异议电话:0313-5805808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并提供2023年1月1日以后任意1个月社保相关证明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5 09:30至2023-05-04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04-25 09:30至2023-05-04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1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加密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市殡仪馆 |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口鑫顺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张梅公路2号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段先生 | 联系人:
廉洁 |
电话:
0313-5959955 | 电话:
13315328818 |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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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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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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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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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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