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①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投标),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②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2)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若在南京地铁同类项目投标中弄虚作假被查实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批次招标项目投标;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因弄虚作假被本项目招标人查实的,自查实之日起三年内,拒绝其参与南京地铁同类项目投标;④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 资质,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已竣工的国内地铁火灾自动报警或气体灭火系统的集成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文件。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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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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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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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