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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济与“双碳”环保主题论坛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海洋经济与“双碳”环保主题论坛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4-26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海洋经济与“双碳”环保主题论坛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C-2023-057



项目名称:海洋经济与“双碳”环保主题论坛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82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82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用途

采购项目的性质

1

1

海洋经济与“双碳”环保主题论坛采购项目

其他服务



项目背景:本项目为海洋经济与“双碳”环保主题论坛采购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活动执行服务,涵盖会务、参观、外文服务、设计、礼品采购、直播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3年06月04日前,根据安排定期完成并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3.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3.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3.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10供应商须提供与福州广播电视台、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公司无欠款、无违约及无其他不诚信等根本违约行为记录在案,且与福州广播电视台、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公司不存在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若有,经采购人核实,则供应商本次响应为无效响应。3.11供应商须在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至2023年05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2)报价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 磋商文件纸质文本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可自行选购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报价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报价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报价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报价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2投诉

2.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报价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

4、购买磋商文件、磋商保证金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 35001610007052530977

5、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0591-83393306)。

6、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点为的固定描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关于政府采购的定义,本次采购行为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的政府采购行为,适用《福州广播电视台采购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定。

8、本公告售价是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不含光盘售价和邮寄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攀讲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南路福州电视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欧女士/0591- 83615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郑莹莹/ 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 话:  0591-83393306、8339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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