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快速路网建设优化工程监控项目招标公告
E3200000051015658001001
盐城市区快速路网建设优化工程监控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区快速路网建设优化工程 已由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市区快速路网建设优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盐行审投资〔2020〕89号)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以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区快速路网建设优化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盐市交计〔2020〕40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控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境内
2.1.2项目概况如下:
盐城市区快速路网建设优化工程包括范公路南延地面辅道完善、西环路节点改造提升工程、五星枢纽增设右转匝道等工程,其中范公路南延地面辅道完善工程起于赣江路,止于开放大道,路线全长约2公里。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盐城市区快速路网建设优化工程监控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监控系统及配套设施等的深化设计、采购 (或制造)、供应、装卸运输、交付,完成安装、施工、测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交付、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全部服务。
监控系统包括:(1)快速路监控系统:包含西环路节点改造提升、五星枢纽增设右转匝道。主要系统包括交通事件检测子系统、高清视频监控子系统、微波流量监测子系统、可变信息发布屏、出口卡口子系统、入口卡口子系统、入口匝道控制子系统、通信系统、供电系统。
(2)地面辅道监控系统:包含西环路节点改造提升地面辅道、五星枢纽增设右转匝道地面辅道、范公路南延地面辅道完善。地面辅道为新建或改造,改造路段部分设备利旧。主要系统包括平交口信号控制子系统、闯红灯电子警察子系统、交通信息采集子系统、平交口交通监控子系统、公交站台监控子系统、道路交通监控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等。
(3)本项目监控系统的外场设备需无缝接入到华为云中心的交通管控平台内,监控中心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需考虑接入监控中心的相关设备扩容。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工程量进行调整的权利。
2.3合同估算价:约720万元。
2.4工期要求: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7月13日。
2.5其他: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3.1.1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
3.1.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8年4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类似工程均指城市快速路或一级及以上公路监控系统或电子警察系统施工,下同)企业业绩。
3.2项目经理要求
3.2.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投标报表表3中相关信息为准);
3.2.2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2018年4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3.2.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岗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且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时须提供自2022年8月(含)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可提供印有当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经理事业性质证明。
3.2.4项目负责人信誉要求: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最近一次评为B-级及以上(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时须提供系统自动生成的信用报告)。
注:根据苏交规[2019]2号文(附件5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10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3项目总工要求
3.3.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3.2投标人项目总工自2018年4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总工,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
3.4.1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3.4.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3.4.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4.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4.5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CCC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应当报送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并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
3.5招标人不接受企业的法人代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文相关文件要求,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或者其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项目经理养老保险除外),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投标报表不完整的需尽快进行更新、补充备案,不得缺省。投标报表中内容将作为评标时的唯一证明依据,信用评价等级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3.9投标申请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 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不组织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不组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万元人民币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
联系人:伏万祥
电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5楼
联 系 人:吴必祥、尹加霖
电 话:0515-88779960、18118683769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10.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09时00分,即为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开始时间,解密结束时间为解密开始时间后半小时。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0.3本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投标人无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