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福建福州市长乐区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一、交(提)货地点、时间:需方公司 (送货需知:供方所送全部货物需第一时间持送货单到我司仓库进行入库,并自留一份有我司仓库盖章的送货单,如结算时若无送货单概不予结算) 。
二、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供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供方承担,运输过程中损失由供方承担 。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照双方确定的技术协议、数量、外观验收。如达不到要求,需方有权要求退货,退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付款,供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连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原件(带红章)一并发出。(本合同约定增值税税率适用13%的货物,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增值税率调整或因供货方自身原因开具发票的税率与签订合同时约定的税率不符,供货方应相应调整合同总价款。)
五、违约责任:若供方未能按时交货(自然灾害,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外),需方可解除未交货部分合同或同意供方延期交货,经需方同意延迟交货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合同总价的3%/天,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实际损失,还应赔偿需方实际损失;逾期交货超过10天,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方支付合同货款的30%作为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根据合同法,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签章合同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议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复印件及附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四、技术条款: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按照需方技术协议要求,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供方提供质保书。产品为全新的,能确保能满足福州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使用要求。供方应保证达到技术协议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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