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镇2023年17个较大自然村整治提升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
1.
1.1 项目名称:三河镇2023年17个较大自然村整治提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中共肥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提前下达中央、省、市2023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肥农工组(2022)19号
1.4 招标人:肥西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肥西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2.1 招标项目名称:三河镇2023年17个较大自然村整治提升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EEGZ00097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项目编号:2023AEEGZ00097
2.5 建设地点:肥西县
2.6 建设规模:三河镇2023年17个较大自然村整治提升项目,主要涉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沟渠塘清淤、道路硬化等“三大革命”“五件小事”等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和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1870万元
2.8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不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8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