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石化公司2023年海上原油运输服务
招标公告
辽河石化公司2023年海上原油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河石化公司2023年海上原油运输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本次招标为冀东油田船运原油2.4万吨(以实际运输量为准),由曹妃甸港到盘锦港海上船运服务。
2.2 招标范围:冀东油田船运原油2.4万吨(以实际运输量为准),由曹妃甸港到盘锦港海上船运服务,要求1船运输完成。
2.3 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2023年5月20日(暂定,以合同具体签订履约时间为准,合同具体签订履约时间不得早于开始节点)至2023年7月30日。预计拉运时间2023年5月22日起运,24小时内到目的港停靠后,停泊卸船开始到卸油结束72小时内汽车拉运完。
2.5服务地点:曹妃甸港至盘锦港。
2.6 估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估算金额175万元(含税),最高限价70元/吨(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应具有国内沿海原油运输资质,且所有运输船舶运营手续齐备,提供《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范围包括原油运输)、《船舶营运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1.3运输能力:能保证至少有两至三艘载重吨为2万吨油轮(自有或租赁,租赁方需提供租赁合同,同时租赁方需提供2项所列三项证书),运输船舶要具有良好的加温卸货能力,保证原油卸货温度达到商检认同的卸货温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具备较强协调能力,能有效协调海事局、油田、港口、船公司以及各炼厂等,保证油轮及时装卸货(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配合完成两个港口的相关手续办理。
3.2业绩要求:具有内陆沿海原油运输资质,国内原油运输经验3年以上,需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不低于100万吨的原油海上运输或代理服务业绩1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近3年,指2020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6日18时至2023年5月2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3年5月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邮 编:125001 | 邮 编:110031 |
联系人:吴尧 | 联系人:李明庚 |
电话:0427-7658332 | 电话:024-82656610 |
| 电子邮件:sylmg@ |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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