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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交通大队五中队营房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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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交通大队五中队营房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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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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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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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交通大队五中队营房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单位:湖北中铸众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项目监管地:江岸区|
【项目概况】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交通大队五中队营房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花园里*号楼A区**楼**-**室湖北中铸众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ZY-GC-****-***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交通大队五中队营房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本工程共计总装修面积约为****㎡,本工程含墙柱及门窗、吊顶拆除工程、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天棚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安装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政府采购评审价格扣除。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包含违约经济处罚;提供劳动合同及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其中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提供劳动合同及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花园里*号楼A区**楼**-**室湖北中铸众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加盖公章的文件领取表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网络获取的,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的完整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发至*********@邮箱,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登记相关信息后,向申请人发出采购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延迟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以代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花园里*号楼A区**楼**-**室湖北中铸众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花园里*号楼A区**楼**-**室湖北中铸众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信息发布媒体(网址:)。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交通大队本级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张自忠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铸众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花园里*号楼A区**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亮、胡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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