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新建工程 已经 海行审投〔2023] 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财政、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连云港市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 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新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监理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标段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科苑路西、凤舞路南。
2.2工程规模:规划占地111.8亩,建筑面积约4.8万㎡,规划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48班、初中24班。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服务期: 8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竣工验收备案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阶段并配合审计结束;
2.5监理费最高限价: 人民币 236万元(工程建安费暂按25000万元计取),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并已备案)、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分细则如下: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42 分
监理方案: 22 分
项目管理机构:
20 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 分
类似工程业绩: 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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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人员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代理人员随机抽取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B=236万元。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本项目基准价计算方法选择方法四。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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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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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1、投标报价(42分)
| 投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 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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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监理方案
(22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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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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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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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控制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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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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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协调方案
| 有具体协调措施及方法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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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工作制度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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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
建议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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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③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 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 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 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不勾选“如果定义 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 (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 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 3、项目监理机构
(20分)
| 总监理工程师
|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得2分;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土建专业得2分(包括工民建、建筑施工管理、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土木工程等)。
3、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限满10年的得1分,每增加1年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资格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注:证书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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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
| 1、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配备(14 分):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特点,本工程需投入房建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土建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土建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各1人),满足上述要求得4分,少一人不得分。 2、上述配备人员中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3、上述配备人员中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4、上述配备人员中给排水专业监理人员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5、上述配备人员中暖通专业监理人员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6、增加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加2分,本项最多加2分。 | 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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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监理人员须具备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所学专业以岗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标明的所学专业为准。
说明:根据江苏省住建厅〔2021〕第7号公告规定,对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
(2)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10月-2023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聘用合同,不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禁止一人身兼多职。
(4)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注册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 1、自有检测设备得6分: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混凝土回弹仪、测距仪、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测定仪,每件得1分,最高6分。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2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得0分。
注:①检定/校准证书、相关证明、联营协议以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无扫描件不得分;
②检定/校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标明投标人名称,否则不得分。
|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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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相关发票证明、联营协议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
| 类似工程业绩
(8分)
| 投标人业绩(4分)
| 2020年4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厂房、商住楼、公寓楼及酒店式公寓)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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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监业绩(4分)
| 2020年4月1日至今,项目总监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厂房、商住楼、公寓楼及酒店式公寓)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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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
注:
(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内容、规模、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得分。若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时间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及工程造价以监理合同为准。
(3)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4)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5)企业业绩与总监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6)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上述业绩证明资料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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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 6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 17 日0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
4、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
6、省外企业按规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
7、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4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5~7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连云港市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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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创城3号楼
|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A座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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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电话:1803667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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