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广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8279项目名称:广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75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广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广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1(项)详见采购文件75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广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符合“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广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 及(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已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了招标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4月25日 至 2023年05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