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材料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材料检测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河县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金来自
新河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河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2023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新河县鲜食玉米加工项目、新河县出菇棚新建及原大棚升级改造产业项目、新河县食用菌种植大棚新建项目、新河县克瑞森富硒葡萄示范产业园滴灌配套项目、新河县智慧草莓产业示范园配套设施项目。2.2建设地点:邢台市新河县县域。2.3招标范围:对2023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进行材料检测服务材料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按照行业相关规范、文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工程实际情况,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检测内容,并出具成果性文件及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检测内容止。2.5质量标准:合格,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
2.2招标范围:对2023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进行材料检测服务材料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按照行业相关规范、文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工程实际情况,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检测内容,并出具成果性文件及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建设工程见证取样资质、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CMA 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27 00:00
至 2023-05-0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17
14:00:00 ,地点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河县乡村振兴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新河县光明路 |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西街28号尚达家园4号楼2单元1201室 |
邮编:
051730 | 邮编:
050000 |
联系人:
陈世通 | 联系人:
李权 |
电话:
0319-4781976 | 电话:
0311-83070829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 帐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