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福清税务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清市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2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CZB-202302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清税务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内容一览表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主要服务要求
| 总价限价(元)
| 服务期限
|
| 一
| 1-1
| 食材配送服务
|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900000
| 自合同签订起1年
|
注:
1、报价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单个合同包为单位。并密封封面上注明合同包编号(如:合同包一)
2、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开支。
3、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成交人承担相关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3.1.1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报价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3 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3.1.5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3.1.6-1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3.1.6-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1.6-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6-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至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清市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205)
方式:2023年 4 月 28 日起至2023年 5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址: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清市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室)。 4.3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人开具的介绍信; (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人盖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报价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提供齐全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磋商文件。线上报名者须按将相关材料扫描至我司邮箱并联系工作人员,否则我司将不予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清市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清市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
地址:福清市
联系方式:倪子旺19959230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清市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205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86091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0591-8609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