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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四方-四方采购招2023cs03号-竞争性磋商=同翔高新城“智慧土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四方-四方采购招2023cs03号-竞争性磋商=同翔高新城“智慧土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4-27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厦门四方-四方采购招【2023】cs03号-竞争性磋商=同翔高新城“智慧土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cg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四方采购招【2023】cs03号



项目名称:厦门四方-四方采购招【2023】cs03号-竞争性磋商=同翔高新城“智慧土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同翔高新城“智慧土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1项。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数据整合建库及系统开发工作,9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因字数限制,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至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cgb@



方式:供应商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cgb@(报名表详见附件,联系人:钟女士0592-7360600/18259279007)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古庄大溪地里105号地下一楼开标厅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古庄大溪地里105号地下一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 ,否则供应商将不具备投标或报价资格。

2、友情提醒:报价人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报价文件。

3、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 、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 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证明复印件或报价担保 函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 [2011]124 号)的规定。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因疫情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因疫情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六)报价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④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⑦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布塘中路11号5栋8层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2-5719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同安区古庄大溪地里105号            



联系方式:钟女士0592-7360600/18259279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女士



电 话:  0592-7360600/1825927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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