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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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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泊头市市区交警大队警务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3-05-15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3043120040001 项目名称:泊头市市区交警大队警务室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 最高限价:950000 采购需求:建设警务工作室6套,其中主体尺寸长3.0米*宽6.0米2套(泊信路口、天泊路口),主体尺寸长3.5米*宽8.0米4套(张庄子路口、西环路口、105国道1号站、三井广场)(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及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合格, 质量缺陷责任期:壹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供应商参与磋商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4-28至2023-05-08, 9-12-12-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5-15 14: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沧州市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下载磋商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
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址:
办理CA密钥可在河北CA联系电话 0317—2175085
(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磋商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须通过“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当使用
CA 数字证书为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泊头市交警队 地址:泊头市交通大街 联系方式:0317-8178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泊头市裕华西路(公证处南侧) 联系方式:0317-8098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褚文娟 电话:0317-809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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