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61030202301060103 招标编号: 赣建广昌招字【2023】第14号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招标单位名称
| 广昌县莲乡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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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项目
| 广昌县应急物资仓储物流基础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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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广昌县南部,昌厦公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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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广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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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应急物资仓储物流基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广发改审批[202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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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88291.05 平方米
| 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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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层
|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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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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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4000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23476.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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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和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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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包含1#综合服务大楼、2#配套商业、3#维修检测、4#厂房、5#厂房、6#厂房、7#应急物资仓库、8#消防设备用房、主门卫、次门卫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含道路、管网、强弱电等)、绿化工程等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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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广昌县应急物资仓储物流基础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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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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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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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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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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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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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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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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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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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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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以新办注册证书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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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类专业)、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以新办注册证书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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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有效岗位证书及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C类证书及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劳务合同原件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以新办注册证书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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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3、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必须将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4、按《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试行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赣建字【2021】11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资审文件。
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
6、本项目执行《广昌县政府投资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字【2022】7号)》文件规定。
7、投标人自开标之月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专业工程以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70632平方米且高度大于或等于19米房屋建筑工程类的合同业绩。评审依据:提供的业绩需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且能佐证上述指标):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②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③施工图(须能体现建筑面积)。投标人所提交的施工业绩材料应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中可以查询,提供外省项目业绩的,应当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的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结果截图(业绩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原件一致,文字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无论是否中标,招标人均保留对其业绩进行核实查处的权力。
8、招标代理: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胡蔚0794-8335930;招标单位:广昌县莲乡城镇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女士0794-3663965;监管机构:广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人:傅主任0794-3610897;广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曾主任1387945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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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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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23年04月27日 至 2023年05月22日(公告最短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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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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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方式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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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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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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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胡先生
| 联系电话
| 0794-833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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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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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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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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