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梨树县南环路道路工程(四梨大街-经开大路)施工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梨树县南环路道路工程(四梨大街-经开大路)施工
|
项目编号
|
SPS20230403FJSZ01001001
|
建设单位
|
梨树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梨树县南部城区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
|
建筑面积
|
38246
|
投标最高限价
|
16059712
|
开标日期
|
2023-04-26 10:00:00.0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
|
中标工程范围
|
新建南环路(四梨大街-经开大路),总长1200m,红线宽度40m,总铺装面积38246㎡,其中机动车道铺装面积23150㎡,绿化带面积7548㎡,人行道铺装面积7548㎡,安装路灯47盏,同时敷设供电、污水、雨水等配套管网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第一名
|
四平兴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共计230日历天
|
16057127元
|
附件下载
|
第二名
|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共计230日历天
|
16058658元
|
第三名
|
吉林永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共计230日历天
|
16059192元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
|
评委5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3年04月28日 至 2023年05月05日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梨树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宋岩
|
联系电话
|
0434-5260228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润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法
|
联系电话
|
0434-5188025
|
行政监督部门
|
梨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
联系人
|
王铁
|
联系电话
|
0434-5269013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1
|
四平兴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梨树县买卖大街道路改造工程(中兴大路-桥头)
|
梨树县 2018-2020 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梨树县农机街道路工程(韩州大路-中兴大路)二次招标施工招标
|
梨树县城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梨树县净水街排水工程施工
|
2
|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王秋线(二期)工程施工四标段
|
伊通满族自治县基础设施(部分道路及生态健身广场)建设工程(第二标段)
|
/
|
3
|
吉林永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铁路综合货场出口道路工程施工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1
|
四平兴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2
|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3
|
吉林永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1
|
四平兴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李宏伟
|
工程师
|
二级建造师
|
/
|
/
|
2
|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陈书魁
|
工程师
|
二级建造师
|
/
|
/
|
3
|
吉林永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翟瑞
|
工程师
|
二级建造师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四平兴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祥瑞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2
|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3
|
吉林永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祥瑞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1
|
四平兴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86
|
2
|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0.59
|
3
|
吉林永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8.99
|
其他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其他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