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2023年肇庆市污染源环境监管抽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肇庆市污染源环境监管抽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8551001项目名称:2023年肇庆市污染源环境监管抽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16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2023年肇庆市污染源环境监管抽测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1,16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2023年肇庆市污染源环境监管抽测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16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3年肇庆市污染源环境监管抽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采购包属于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服务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3年肇庆市污染源环境监管抽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接受分包。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4月27日 至 2023年05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0室(响应文件在线提交,远程电子开启)五、开启时间: 2023年05月0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0室(响应文件在线提交,远程电子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8551001项目名称:2023年肇庆市污染源环境监管抽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16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2023年肇庆市污染源环境监管抽测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1,16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2023年肇庆市污染源环境监管抽测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16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3年肇庆市污染源环境监管抽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采购包属于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服务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3年肇庆市污染源环境监管抽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接受分包。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4月27日 至 2023年05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0室(响应文件在线提交,远程电子开启)五、开启时间: 2023年05月0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0室(响应文件在线提交,远程电子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