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销售河北分公司采暖季气代煤气量复核(中燃燃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2018年-2021年)项目
天然气销售河北分公司采暖季气代煤气量复核(中燃燃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2018年-2021年)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然气销售河北分公司采暖季气代煤气量复核(中燃燃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2018年-2021年),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河北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天然气销售河北分公司采暖季气代煤气量复核(中燃燃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2018年-2021年)服务,具体内容包括:(1)中燃燃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河北省境内项目公司2018年-2019年采暖季涉及项目公司11家149879户。 (2)中燃燃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河北省境内项目公司2019年-2020年采暖季涉及项目公司26家757041户。(3)中燃燃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河北省境内项目公司2020年-2021年采暖季涉及项目公司45家1822200户。
2.2招标范围:复核中燃燃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河北省境内项目公司2018年-2021年采暖季气代煤户数2729120户。对用气数据和收费数据的真实性审核、对数据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审核。财务数据、生产运行数据与销售数据的核对及查验。气代煤改造政府批复、改造竣工验收与销售数据的核对及查验。气代煤村落的现场走访及查验。收集需要留存的相关资料、文件(包括电子数据)。签认采暖季气代煤用气量确认表、出具复核报告。对核查工作提出完善和优化意见,提供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文书、记录、证据等全套资料,确保核查有效进行及项目核查等有关的专业服务。
2.3服务地点:河北省内,具体由招标人指定工作地点。
2.4服务期限: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自合同生效起90日内出具气代煤复核用气确认表及复核报告初稿,合同期内出具复核报告且验收合格。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5服务质量及要求见第5章。
项目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 业绩要求:具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4次类似或相关气量结构核查项目服务工作经验,业绩经验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注:按合同生效时间为准,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案例合同关键页,含以下3个页面:①封面页;②关键内容页;③签字盖章页(须体现合同生效时间);
2)验收报告,须提供可以判定为有效案例的关键页信息。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核查机构核查的财务状况表。
3.5 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核查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应具有:会计类高级职称、国家注册会计师,并具备2年及以上气量结构核查或类似项目服务工作经验。
需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件扫描件;业绩证明需提供带有项目负责人的合同关键页,含以下3个页面:①封面页;②关键内容页;③签字盖章页(按合同生效时间为准,须体现合同生效时间)
3.7 其他人员要求:提供核查服务的人数应满足8个核查小组,每个核查小组应不少于2人。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项目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登陆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责。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报名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投标人报名支付标书费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
4.2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3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4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5只有完成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视为具有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工作日)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的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费方式》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截止后未完成递交的,是投标人自己承担的风险。)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河北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长安区开元金融中心14层
联 系 人: 谭丽
联系方式: 17736518279
电子邮件: tanli@
招标机构:规划总院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8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5701689116
电子邮件:liulili_cgzj@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4008800114,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规划总院招标中心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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