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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石沱镇光明村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涪陵区石沱镇光明村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发改委发〔****〕**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新增耕地指标交易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法人为
重庆市涪陵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招标人为
重庆市涪陵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涪陵区石沱镇光明村*~*社、梧桐村*~*社。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改造土地***.****公顷,预计新增耕地**.****公顷,主要含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万元
*.* 招标范围:
涪陵区石沱镇光明村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的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图说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
*.* 工期要求:工期为
*个月
,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
。
节点工期要求:
/
*.* 标段划分(如有):
/
*.*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内容。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 **:**:**(北京时间)前。
*.*
招标人应于****-**-**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
*.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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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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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启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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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祁年悦城*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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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陆老师
| 联系人: | 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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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账号: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