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信访+保险”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23101238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信访+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8745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8745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信访+保险”项目
| 1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信息安全产品:无
信用记录: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行业特殊情况: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允许其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磋商,保险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须具有总公司同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授权,得到总公司支持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支持,其总公司须共同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前述内容作出明确承诺。(2)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指“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提供保监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以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的,则提供该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分公司单位负责人(集团总公司)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9日 至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
方式:现场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公司缴纳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转账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至本公司购买标书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6229 0811 7964 0488 19,开户名:廖淑娟)购买采购文件,且须在转账后把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邮寄地址、公司座机、电子邮箱及银行回执或转账凭证等编制至一张A4纸内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270081476@)并及时致电15715000016与项目经办人员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华城C区16号2单元11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华城C区16号2单元11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11号
联系方式:余深演/0593-262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彭晓洁/1571500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晓洁
电 话: 157150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