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直属特勤大队食材物资配备供应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3-0408
项目名称: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直属特勤大队食材物资配备供应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结合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直属特勤大队特勤一站、特勤二站、特勤三站食堂食材物资配备供应服务需求情况,本项目共分3个包号,每个包号择优选取1家服务单位,各包号兼投不兼中,投标人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号中综合得分同时排名第一,则按包号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各包合同标的内容划分如下:
1包(预算140万元):特勤一站食材物资配备供应服务;
2包(预算110万元):特勤二站食材物资配备供应服务;
3包(预算110万元):特勤三站食材物资配备供应服务。
(具体供应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
(1)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各包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人对多个包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
(2)各包兼投不兼中,按包号顺序推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中标单位供应服务任务全部完成、供应产品质量较好的前提下,且采购内容与价格变化幅度小,双方协商同意,招标人可以与中标单位续签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1.截至开标当日,在开标室经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至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获取)
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1.为方便采购工作,投标人需将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并填写后和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复印件;(2)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报名有效)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为生产商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一并形成“一个PDF格式”的彩色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dljinhua@),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全称+邮件内容(XX项目报名材料)”(未按要求标明邮件标题可能会影响报名邮件查看),邮件发送成功后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2.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全或字体不工整导致无法辨认,投标人后果自负。3.各投标人报名材料经代理机构收到后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回复,回复内容包括报名材料是否缺项、文件费支付方式、文件费开票信息格式等,成功递交报名资料的单位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文件费缴纳到账后(缴纳方式:支付、电汇;逾期未交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50号
联系方式: 0411-86779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陈 聪 刘永维 0411-88156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 聪 刘永维
电 话: 0411-88156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