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3
| 其他要求【备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自主调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 )~( 9)项内容的。【如:项目经理/专职投标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它管理人员在现任职单位的近1个月( 2023年3 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已退休未满65岁的项目经理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 )~( 9)项内容的。【如:项目经理/专职投标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它管理人员在现任职单位的近1个月( 2023 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已退休未满65岁的项目经理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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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1)
| 其他主要人员(10.0分)
| 基本要求: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应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人员配备相一致,且具备相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符合要求得5分;其他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应具有相应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符合要求得5分(项目管理班子指市政5大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质量员,其中安全员除具备岗位证书外还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近3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证明材料)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 基本要求: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应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人员配备相一致,且具备相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符合要求得5分;其他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应具有相应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符合要求得5分(项目管理班子指5大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质量员,其中安全员除具备岗位证书外还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近1个月( 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证明材料)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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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4)
|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注册地在北海市的建筑业企业与市外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信誉实力分最高的企业计取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亿元以下取4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亿元以下取6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北海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 中查询。
北海市级诚信综合评价根据北海市住建局公布生效的最新年度(2022 年)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等级评审;评价等级分为 A、 B、 C、D 四个等级。A 级得 100分,B 级得90 分,C 级得50分,D 级得 0 分。 (B级、C级等级分数由招标人在区间范围内确定,并在招标文件明确。对于过去三年在北海市没有任何良好或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进行评价计算,没有评价等级,对此类企业暂定为 C 级,参照 C 级企业进行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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