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JH-TP-ND-2023016(招标文件编号:FJJH-TP-ND-2023016)
二、项目名称:寿宁县南阳屠宰场项目边坡及场地平整项目(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亿通达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徐碧街道乾龙新村16幢8层
中标(成交)金额:44.464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中亿通达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寿宁县南阳屠宰场项目边坡及场地平整项目(设计) | 完成本工程项目的边坡挡土墙、场地平整等设计。 | 1、主管部门或采购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成交人应无条件执行,且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同时,设计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施工合同段分别提交图纸; 2、工程建设中,设计人应参加本工程的质量事故分析、交工、竣工验收,提出质量事故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校核工程是否按图施工,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和现场在控制点的移交工作,及时做好设计优化。对于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咨询单位提出的图纸问题,成交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若需补充或完善设计的,成交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材料或图纸; 3、成交设计单位应结合评选委员评审意见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对设计方案做进一步的修改、调整、深化; 4、设计文件中关于材料、配件和设备的选用,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和产品品牌。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付。 | 设计成果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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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 玲、程美淋、张 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最终的金额×0.7收取。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帐号:3505016881410000033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66872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 各报价人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各报价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寿宁县鳌阳镇景泰街1号东方商住城16号楼3层
联系方式:张工 2170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张晓敏 0593-2833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敏
电 话: 0593-2833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