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产建2023-2024年度地质随钻跟踪、地质运行及资料综合应用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产建2023-2024年度地质随钻跟踪、地质运行及资料综合应用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编号:ZY23-XJT11-FK098-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所辖勘探、开发区块地质条件复杂、油气藏类型多样,且新井工作量大。为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地质工程相关工作,确保规模效益建产,助力油田公司4000万吨世界一流现代化大油气田建设,需要具有丰富经验的承包商协助完成地质随钻跟踪、地质运行及资料综合应用服务。
2、招标范围: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辖区内新井地质随钻跟踪、地质运行及资料综合应用服务。
2.2 招标范围:①钻井地质随钻跟踪服务。参与甲方钻井地质随钻跟踪工作,制作随钻地质跟踪需要的Resform单井柱状图、Resform地层对比图、手工剖面图等基础图件,协助收集整理单井随钻过程资料,统计随钻跟踪大表,提出随钻跟踪建议供甲方参考;
②新井地质踏勘工作。协助甲方开展新井地质勘察和调查工作,确定井口最佳位置;收集整理以井口为中心方圆2km范围内注采井资料(包括注采井分布、注采层位、分层动态压力、注采关系、套损等);
③单井地质挂图制作。根据甲方要求负责钻井现场所需地质挂图的制作、排版、初审、印刷和送井工作;
④测录井现场生产工作。协助地质油藏部、(库车、塔北、塔中)项目经理部地质管理人员开展测、录井现场相关工作;
⑤测录井资料管理。协助甲方对测录井原始资料及报告进行初审;
⑥产量运行跟踪。协助甲方开展产量运行计划编制相关的钻完井周期、产能标定等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单井建井过程跟踪;
⑦单井地质档案建立。收集整理单井动静态资料以及建井过程资料,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单井地质档案;
⑧地质资料综合应用服务。主要包括建井效果分析、建井地质工程技术指标统计分析等;
⑨其他综合性服务。主要包括填报基础数据及资料借阅、分发、归档等综合性服务。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2.4.施工地点: 塔里木油田所辖油气田开发区域内,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基地及前线支撑点2.5 标段划分: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地质随钻跟踪、地质运行及资料综合应用的国内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及合同关键页(合同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2)提供经业主单位签字并盖章的业绩证明,证明材料中包括地质随钻跟踪、地质运行及资料综合应用服务内容;
(3)对应业绩的结算资料。
3.3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所有人员均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及投标人为相应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证明(缴费时间:2022年9月-2023年2月);
(2)提供对应人员学历证明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4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 style="margin-left: 22.4pt;">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7报名要求:无。
3.8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ref="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3年4月30日08:00至2023年5月5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咨询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 16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杨 涛
电 话:0996-2174933
邮 箱:1597020848@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