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但开票时间在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不计)有标的物同类产品(同类产品指与标的物物资名称一致或名称不一致但实质原理功能作用一致的产品,规格型号可以不同)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及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以证明产生了销售关系;发票应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集团公司能源一号网处于暂停交易权限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5.3 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被查实存在该情况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04月29日至2023年05月05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过投标人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需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网址: 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和U盘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3年5月10日15:00时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捌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按标段进行缴纳)。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保证保险、电汇、银行保函;
②采用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 招标机构: |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 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
联系人: | 宋丽萍 | 联系人: | 王师宇 陈勇 |
电话: | 0951-6800220 | 电话: | 0951-6939132 |
邮箱: | / | 邮箱: | xbfzxyw5b_cy@vip.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3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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