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采-曙光采油厂作业二区辽河河套内35口油井设施防洪评价
曙光采油厂作业二区辽河河套内35口油井设施防洪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1-2023-FZ067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2022年12月16日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文件《关于辽河、绕阳河河道清障总体方案的通知》(辽汛发〔2022〕16号)文件要求,对曙光采油厂作业二区在辽河河套区域内油井设施进行防洪评价。
本项目资金渠道:成本,计划文号:油辽曙发〔2023〕20号,计划金额125万元(不含税)。
2.2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公司(曙光采油厂)
2.3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
2.4施工地点:曙光采油厂作业二区辽河河套内。
2.5招标范围
2.5.1招标内容:(暂估)井场及进井路铺垫山皮石及山皮砂25000立方米。
2.5.2标段(标包)划分:无。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6.1执行标准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
2.6.2技术要求
1、防洪评价报告应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要求进行编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基本情况、河道演变、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以及相关的专题报告等附件。
2、防洪评价报告完全满足申报、专家评审、批复等需要,且保证在专家评审、相关水利部门批复时顺利通过。
2.7QHSE相关要求
质量要求:承包商投标文件中应明确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3投标人企业必须具有丙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资
3.4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5月16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其他
6.1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2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8020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5月16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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