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韶关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1、竞价简介:1.物资名称:轻烧镁球; 2.供应商:本标为公开简单比价采购,中标供应商≥2家; 3.采购数量:3600吨 ; 4.交货期:2023年5月至2023年9月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交货地点:直送韶钢炼钢厂现场; 6.结算:以韶钢计量和检测结果为结算依据,以期限6个月(从付出之日起算)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
2、报价要求:1、投标量必须为3600吨,不允许投标量低于3600吨。 2、不含税包到商承价格并注明交货期。
3、合同执行周期:
4、交货期要求:2023年5月至2023年9月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验收要求:以韶钢计量和检测结果为结算依据
6、结算付款:以韶钢计量和检测结果为结算依据,以期限6个月(从付出之日起算)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
7、质量保证金:四、保证金:为防止参标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质量和履约规定,对中标供应商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处罚处理金额。 收取对象:中标的非韶钢合格供应商。 收取标准:10万元人民币。 收取办法:1.在韶钢帐上没有货款的,在签订合同前将保证金汇入公司指定账户;2.在韶钢帐上有货款的,从已有的结算货款中扣除. 合同履约保证金条款:1.对生产造成重大影响(如断料等)出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万元; 2.履约保证金不足10万元时必须在收到买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补齐,否则立即终止合同。3.合同完成可申请退还保证金。4.保证金均不支付利息。 5.账号: 户名: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松山支行 账号:2005022609022100556。
8、中标及废标原则:1、规则:价格最低及次低者为预中标人;如价格相同,韶钢合格供应商及具备直送能力的合格供应商优先。 2、标段一2160吨,标段二1440吨;如中标的两家供应商都是新供应商,鉴于保供存在巨大风险,为保障生产不受影响,可以让价格排名第三的韶钢合格供应商综合考虑其供应能力及以往供货质量及保供情况给予其供应一定份额的供货量。则为:标段一2000吨,标段二1000吨,标段三600吨。 2.1具备直供能力,评价优秀者优先第一标段; 2.2非韶钢原该物资供应商优先第二标段。
9、标的物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直送现场能力。
10、其他交付要求:
11、其他保证金:无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六、报名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须有涵盖本项目标的物的经营资质,并具有轻烧镁球的生产和直供现场能力; 2.2021年以来有向钢铁厂供应轻烧镁球的业绩及质量情况,业绩量在1500吨以上(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其他有效佐证材料),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涉及宝武集团禁入问题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项目; 5.投标人对投标人资格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韶钢现有轻烧镁球业绩的合格供应商不受上述1-2条要求的限制。
七、资质要求:1、技术标准:MgO≥65%,耐压强度20~30Kpa,H2O≤2.5%,酌减≤25%,粒度:10~50mm(超粒度部分≤10%),详见韶钢SGCJ91.34-2023 轻烧镁球采购技术条件。 2、质量技术考核条款:按买方检化验结果结算,付商业承兑汇票或国内融易达,卖方交付的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则按如下约定降价(不含税价)或作退货处理: △当65%<MgO≤68%时,以65%为基准,MgO每增0.01%,加价0.1元/吨; △当MgO>68%时,不加价; △当63%≤MgO≤65%时,以65%为基准,MgO每降0.01%,降价0.1元/吨; △当60%≤MgO<63%时,以65%为基准,MgO每降0.01%,降价0.2元/吨; △当2.0%<H2O≤5.0%时,以2.0为基准,H2O每增0.01%,降价0.2元/吨; △当MgO<60%时退货,因买方原因造成无法办理退货的,执行以下条款:当MgO<60%时,以65%为基准,MgO每降0.01%,降价0.3元/吨; △当H2O>5%时退货;如买方原因造成无法办理退货的,执行以下条款:当H2O>5%时,以2.0为基准,H2O每增0.01%,降价0.3元/吨; △当不合格粒度比例大于10%时,以10%为基准,每升1%,降价2元/吨。 △供应商必须具备直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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