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技术文件及各附件中的重要条款。
3.1.7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8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并标前进行澄清业主确认,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9 蝶阀的阀板阀座轴套要求采用不锈钢整体铸造,须在报价方案中提供上述第1条业绩其中1台阀门详细结构图纸,图纸不清晰视为无效图纸。
3.1.10 要求投标人在石油化工行业具有至少2台介质为高温烟气的蝶阀(DN≥4000mm、设计温度≥700℃)的设计、制造和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供货时间、蝶阀规格、蝶阀型号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和业绩证明(包括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发票),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此资格审查如与其他文件描述有冲突,以此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4月27日 8:00至2023年5月6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5月18日 09:00前与陈俊慧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赖灵瑞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